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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障教学和社会实践安全(第6页)

1.单位不约定试用期,可能暗藏玄机。某些单位要求大学生报到时就立即签订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马上正式上岗。可当大学生还在暗自庆幸单位不需试用时,却发现单位各方面情况都不尽如人意,与当时广告和承诺的情况大相径庭,工作内容和自己想象的也完全不同,于是决定另谋高就。这时,才发现自己在“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面要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面可能要付出违约的相应代价。

2.只约定试用期,索取廉价劳动力。因为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录用后差距较大,而在目前大学生市场上招聘的费用并不高,一些用人单位就利用“无休止”的试用,来降低自己的劳工成本。例如,有些单位以避免麻烦为由,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大学生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声称试用期合格了就直接正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单位提供比正式员工低很多的待遇。大学生为了能留下来,往往工作非常努力,甚至不计较暂时的工资待遇。结果试用期结束,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将求职者拒之门外。

3.试用期过长或无故延长试用期。有的单位与大学生约定的试用期严重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有的甚至长达1年以上。也有些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但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变相榨取大学生的廉价劳动力。更有甚者,延长几次后,最终仍将求职者解聘。

(四)智力陷阱

在知识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智力产品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存在着很大的空白。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大学生的这些弱点,设计一个又一个“智力陷阱”。智力陷阱是指用人单位以招聘考试为名,“召集”创意为实,无偿占有大学生的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很多应聘者在参加笔试、面试后便再无消息,自己曾经提供的策划方案、设计等却在该公司的产品、活动中出现。智力陷阱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求职陷阱,但它的性质更为恶劣,大学生要提高警惕,多加小心。

(五)劳务陷阱

(六)职位骗局

有些单位在招聘时按照职位招聘,但毕业生报到后被安排到其他岗位,致使毕业生学非所用;有时甚至安排干一些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对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有点“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的勇气,不让别有用心的坏人钻了空子。

找工作时,你有可能遇到的传销陷阱

1。当你投放简历过后,有人在联系你时态度非常的友好。

这里的友好并不是语气和蔼,有礼貌,而是有种朋友的感觉。

2。在和你交流时,有和你拉近关系的意图,询问的内容包括你的事业心。

3。开始几次打电话和你聊天可以说是天南地北的聊。

一个公司的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对于应聘者,应该是直接进入主题的。

4。在电话沟通时会非常的关心你,关心你的家人。

注意有的时候,可能会流露出打听你在你家人心目中的地位。

5。在你有意向决定过去工作的时候,来电比较频繁,而且还有短信问候,让你感觉自己遇到的绝对是一个真诚友好的人。

6。在不断的交流过程中,第一个和你联系的人可能会被另一个人代替。

以后和你联系的大部分是第二个人了。

7。在你问公司地址时,对方不会告诉你详细的地址,会说到某某地方接你。

8。当你询问待遇的时候,给你的待遇绝对是让你心动的,而且会给你公司一个多么美好的平台,他们表达的绝对是你心中所想的那种舞台,让你心旷神怡。

9。来接你的人一般都是两个人,接你过后可能会安排你体检(流程似正规公司),但是带你到处漫无目的的逛街。

10。如果安排吃饭,你会发现他们点菜可能与他们之前和你的沟通有很大差别。

以前表现的他们吃住及相关东西都很好。

12。会给你安排住宿,但是是自己掏钱住宾馆,会有人来陪你的。

13。给你面试的地点绝对不是在你所要到的什么工厂或者公司,至于究竟在什么地方,你去了就知道了。。。。。。

二、大学生择业程序

(一)了解有关就业政策

大学生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了解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是大学生求职择业的关键一步。有人曾经形象地说求职择业中不熟悉就业政策的大学生“如同不懂比赛规则而上场比赛的运动员”。的确,面临求职择业的大学生们,如果不去首先了解国家以及有关部门的就业政策而盲目地去选择职业,很有可能事与愿违,甚至碰壁。

(二)收集和处理就业信息

大学生求职择业,不仅取决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自身的能力素养,而且取决于是否占有大量的就业信息。应该说,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基础和必备条件,谁能及时获取信息,谁就获得了求职的主动权。因此,毕业生应当及时地、全面地掌握有关就业方面的种种信息,并认真地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整理,最终作出正确处理。信息的收集,不能只靠自己到处跑着找单位或四处发求职信来获取,一般来说这种办法成功率并不高。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信息。这些渠道和途径有:校内的主管部门,各级毕业生就业市场,查询信息就业网,师长、校友及亲朋好友,社会实践活动,各种类型的“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会,社会上的传播媒介。以上这些都是获取信息的渠道。

(三)作好资料和心理准备

大学生在选准求职信息、决定应聘之前,一定要作好必要的资料准备和心理准备。这是确保求职成功的一项基础工作。

(四)应聘

应聘有两种形式:一是毕业生本人去用人单位面谈,应试;另一种是毕业生在各级就业指导管理部门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应聘。如若毕业时一时难以找到满意的单位,可以由学校帮助推荐,及时到学校推荐的单位应聘。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均要以用人单位录用为最终目的。

(五)签约

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同意录用后,毕业生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协议书。该协议书明确地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签约的各方都要守信用,不能做与协议书内容相违背的事情。需要指出的是,有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去联系其他单位,“脚踏两只船”。这种做法是很不对的,结果也不会很好,往往会几头落空。要记住,不讲信誉的人在社会上是不受欢迎的。

由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书,要统一汇总纳入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报上级就业主管部门调整平衡,形成正式计划下达执行。至此,毕业生的求职择业程序就算完成,接着毕业生将进行毕业鉴定,学校按计划派遣毕业生,待办完离校手续后,便按照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和指定的地点去单位报到。

拓展阅读

大学生就业管理部门的一般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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