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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2页)

程菀有些惊讶,王家虽然没落了,但不至于穷困潦倒。而且王修文为官这么多年,程莹出嫁时嫁妆也挺丰厚了,竟然买不起宅子吗?

不过这不关她的事,她笑了笑道:“好,日后三姐若无事,也可以过来坐坐,这边一直都有人的。”

程莹见她眉宇间非但没有郁气,反倒颇有几分意气风发,和嫡母口中“在婆家不受待见,定然以泪洗面”的说辞完全不符。

虽有些疑惑,但她也没细究,寒暄两句后,让婢女将带来的土仪递上:

“这是那边最有名的药酒,醇而不烈,多饮也不会醉。我们待的地方离京城太近,也没什么特色土仪,只有这个还能拿得出手了。”程莹笑道。

程菀也没多想,从外头回来,带些土仪太正常了。她道谢后接过,让粟米过两日也给三姐府上送些礼物。

但程莹今日过来,倒是给程菀添了点灵感。

于是等回到国公府,她就找到藜麦,问她愿不愿意去学校教导学生。

“学校?”藜麦愣住了,连连摆手,“夫人您折煞我了,我大字不识几个,如何能教?”

藜麦急得不行,甚至忍不住想,是不是如今能干的婢女太多,夫人嫌她粗笨,这才寻了个由头想将她赶走?

直到下一秒,她听到夫人带笑的声音响起:“谁说让你教识字了?你忘了,你的绣技可好了,教这么一群孩子,那简直是大材小用了。”

程菀想给小女孩们开设特色课程,那么女红算是最实用的了。哪怕日后嫁人了,绣技好的,也能去当绣娘,或者卖些绣品赚银钱。

她原本想着去绣坊请一位绣娘过来,方才看到程莹,突然想起这位三姐的绣技是最好的,只是她一个官家娘子,断不可能来小小的技校当女先生。

退而求其次,藜麦也很不错。从前程菀还没开始编书,全靠藜麦绣荷包去外头换银两,这才能时不时去小厨房点些菜改善生活,让日子好过一些。

藜麦这才松了口气:“教女红?”

“对,你可愿意?”

“愿意的愿意的!只要夫人不要将我赶走就好了。”藜麦连忙笑了起来。

程菀也很高兴,原本想着要等她日后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了,才能带着藜麦几个一同搬出去,过快活日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换句话说,开办学校一事,也是实现了她的梦想。

“那明日一早你便去官府,将奴籍改成良民。再去铺子签封契书,以后就是我们清北技校的卢老师啦。”程菀笑着道。

藜麦才四岁时就被卖到了程府,这么多年了,早已忘了自己姓甚名谁,现在听到夫人这么说,愣了片刻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也有姓呢。

程菀又看向粟米和红雪,“你们二人也是如此,咱们学校现在规模还太小,但等日后再扩大些,你们就都进去当老师。”

程菀现在无比庆幸,在离开程府前就将她们三人的卖身契要了过来。

听到夫人这般说,粟米和红雪都高兴极了。

若是能有正经营生,谁又愿意为奴为婢呢?只是想待在夫人身边而已。

现在既能留下来,甚至还能去当老师,这可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以前被家人卖给人牙子时,她们原以为只能做一辈子下人,再对个同样当小厮的嫁出去,生的孩子也只是家生子,再重复她们的苦楚罢了。

可现在,夫人却给了她们另外一个全新的选择,为奴为婢、卑躬屈膝了一辈子,竟然还能有受人尊敬的一天!

程菀主仆四人说的话,其他人并不知晓。

只听粟米说,藜麦要被夫人放出去,去铺子上帮忙当女掌柜了。所以需要再提一个人上来当贴身丫鬟。

这话一出,整个东院都震惊了。

尤其是应嬷嬷,那日周嬷嬷说夫人是个厚道人,让她老实听话,她还觉得周嬷嬷是背信弃义。

可前日,夫人让周嬷嬷安排去了庄子上当管事,不必再背井离乡了;昨日,又将如画调到了小郎君身边;今日,藜麦那个小丫头竟然也要去当女掌柜了……

她们为夫人办事,得到了实打实的好处;而应嬷嬷回想自己,对太太言听计从、鞍前马后,可最后呢?屁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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