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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俗文化(第4页)

婚丧嫁娶

问名

我国婚礼,古有六礼,即问名、订盟、纳彩(纳聘)、纳币(纳徵)、请期、亲迎。后来并为四体,即:问名、订盟(送定)、定聘(纳彩、纳币)、亲迎(并请期)。

“问名”主要的仪式,是双方交换正式姓名、年庚、生辰八字,使彼此了解两造家族之来历,衡量一下这宗婚姻是否“门当户对“。其手续先由媒妁送女方之“庚帖”于男家,男家将此帖置于神前暨祖先案头上,卜吉。3日内如家中平安无事,则将男方庚帖送女家,女家接受后,或问卜于星相,或即同意合婚。议婚之初,或有女家托媒妁请男家提出庚帖(字仔),作为“探听”男方之依据。女方如认为适当而吉祥,即将男女生庚合写一谱,送与男家,否则将原件退回作罢。字仔(庚帖),写在红色长方形纸上。中央直书,如女方书“某姓坤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瑞生”;男方书“某姓乾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时建生字数须双数,如单数,男于生字上添“建”。女于生字上添“瑞气又“字仔"与“八字"虽均称年庚,略有不同,即八字之甲庚必须用于支写,以便作占卜用,字仔则写籍贯、排行等,作为查采之用。俗称“字仔”为小年庆,“八字”为大年庚。婚尚未定,不可两家并列,议定后方可。

订盟

订,即定议。订盟之礼叫文定,又称小聘,也就是现在的订婚礼。送定,择吉日,由男家备送聘礼至女家。聘礼计为:红绸(用金字甲庚别在红绸上或安金字于帖内)、金花(金簪)、金戒指、金耳环、羊、猪、礼烛、礼香礼炮、礼饼、连招花盆(取意连生贵子古兆)、石榴花等(石榴花取意多子)。

媒约及男家双亲或其亲戚,陪同前往。女家接受聘礼大部分,备12品件回赠。礼饼则分赠亲戚朋友,作为订婚通知,此叫“分饼”。受赠亲朋,日后须赠贺结婚礼物。举行订婚礼,有“戴戒指”仪式。送定时,男家6人或12人(双数)亲至女家送礼,女家将聘礼奉置于神龛祖先案头前供拜。由将嫁女儿捧甜茶上厅,一一介绍与之见面,男家饮茶后各送“压茶匝"之红包于茶杯上。随后女复岀,坐在厅堂中央之椅上(双脚另置一矮几表示高贵;出嫁面向外,招夫面向内),由男家尊长挂戴戒指。戒指有金铜2个(铜同音同,取意夫妇同心),以红线系结,以示夫妇姻缘。戴戒指完后,请男家人入席,则订婚礼成。也有简化的,将小聘、大聘并合而行,亦即将订盟、纳彩、纳币三礼合而为一,总称为“送定”。

完聘

纳彩并纳币二礼称为“完聘”,或称大聘。具婚书、聘金、币帛(首饰)等物,署“纳币之敬”送往女家,女家也随轻重而回报。完聘礼物由媒人等作陪,送往女家。富贵人家聘礼隆重,其次序是:吹班(乐队)、礼帖(记载礼物项目、仪式次序)、婚书、聘金、大饼、冰糖冬爪、桔饼、柿棟、福丸(龙眼干)、猪脚、面线、糖果、阉鸡两只、母鸭两只、大烛一对或数对、礼香两束、衣服(新妇用礼服)、手环、金戒指等。聘礼至,女家烧香鸣炮,奉告神明祖宗,欢宴男家送礼人。以坤书(女方婚书)交付媒妁。男家送来礼物,概按其品种领受一部分或原封壁回,如福丸、阉鸡、母鸭,均属男家福分,应退回。猪脚仅取其肉,猪脚骨应退还。而以新郎礼服、衣帽鞋袜、钟绣之类为回礼。聘礼品物均记于红纸礼帖,其称呼宜双忌一,又多用喜、成、双等吉祥文字。聘礼帖式有:谨具婚书成通、启书成封、聘金双封、盒仪成封、训仪成封、锦麟成楹、寿帕双福、色仙成端、金猪成首、喜羊成只、糖屏八拾、福丸满百、梦糖成盒、龙烛双辉。

请期

请期为婚姻六礼之一,俗称“送日头”或称“提日,即由男家择定结婚佳期,用红笺书写男女生庚,此称为请期礼书,由媒妁携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经女家复书同意,男家并以礼书、礼烛、礼炮等送女家,女家即以礼饼分赠亲朋,告诉于归日期。

亲迎

亲迎系新郎亲往女家迎娶新妇,或称迎娶,即今之结婚婚礼。旧时,上中之家行亲迎,惟中下之家多从略,仅由媒人代往迎娶。而亲迎的仪式,随时代进步,多有改变。迎娶当日,新郎偕同媒人及亲朋六人或八人作迎亲客(俗称“娶嫁”,即候相)陪随同行。及至女家,请食“鸡蛋汤”(甜汤内置脱壳煮熟鸡蛋一个)。食鸡蛋汤(仅喝其甜汤,用筷将鸡蛋戳开或搅动了事)。同时,女家团圆会餐,称食“姊妹桌”,即惜别宴。父告诫:“勤谨小心,早晚听舅姑、丈夫言语”;母告诫:“必敬必戒,三从四德。”新娘难免依依不舍,媒妁催促上轿。新娘叩拜祖先,叩别父母,择定时刻随新郎由西阶步出,而有年高务福之“好命人”扶持上花轿。新娘上轿时唏哭几声,俗称“哭好命”,以示好命。花轿起行不远之地,新娘应放下纸扇或手帕,俗称“放扇”、“送扇”,以示嫁出临别纪念。一路上,娶嫁滨相放鞭炮,作攘邪之意。花轿至男家门前停,择吉时进入门内,新郎用扇于轿顶敲三下,又用脚踢“轿门”三次,以示新郎之威严,使新娘顺从易于驾御。而后由“好命人”牵新娘下轿,媒妁撑伞遮天,新郎护送入洞房。

闹洞房

闹洞房是中国男女成婚时亲朋好友对他们表示祝贺的一种礼俗,起源于六朝,近现代日益兴盛,尤其在汉族聚居地区广泛流行。关于闹洞房习俗的来历,我国传统的说法认为是可以驱邪避灾,闹洞房驱邪的风俗中国南北各地均有,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新郎前一晚就须睡在洞房,事先请两名女童手执红烛将新房内照一遍;天津人则请吹打班子在新房内吹打,以求吉利。至于新人入房后,驱除房内的邪气依然十分重要,比如有的地方,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更普遍的习俗是在新房内置长明灯,所谓“洞房花烛夜”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经过现代人类学家的研究,世界上有些落后的民族以自残和被虐来表明男人资格,甚至拿猎取到的人头作为信物求偶,那么,闹洞房恐怕是在形式上保留了这一原始习俗的痕迹。

一般古代的婚宴后,有食新娘茶的习俗,俗称“闹新娘”,即喝甜茶,闹洞房,以凑热闹。此时以喜句贺新婚,使新娘开口欢笑为娱,并以各种滑稽形态,试探新娘耐性或其性情举动,惟其目的仍为借此机会观看新娘。所谓“食新娘茶",系由媒人或家人作伴,新郎新娘手端茶盘,以甜茶、冬瓜、糖果敬宾客。宾客接受甜茶而念喜句,饮毕,新郎新娘又来收回茶杯,贺客应以红包置于茶杯为贺礼,亦念喜句祝之。所念喜句为四句对押韵,俗称“念四句”,句意除表贺意,多为吉祥或幽默滑稽之射意,有现成之句,亦有即兴吟作,常多妙句连珠。至于“闹新娘”,其花样层出不穷,每使新郎新娘及其家人尴尬,但闹客反而称快。

这是我国婚礼程序中的一个传统仪节,在古代又称为“合香”(香的意思本来是一个瓠分成两个瓢)。据说这一习俗源于先秦时期,唐代的交杯酒除了沿用瓢做酒器外,也可以杯代替,到了宋代,新婚夫妇喝交杯酒时用的是两个酒杯,先饮一半后再换杯共饮,饮完后则将酒杯一正一反掷于床下,以示婚后百年好合。清末时期,交杯酒仪式已发展成为“合食”、“交杯”、“攥金钱"三个部分。如今的婚仪中,“按杯于床下"之礼已经消失,“攥金钱”则为“掷纸花”所代替,只有“交杯酒”之礼仪仍然实行。这种风俗在我国非常普遍,如在绍兴地区喝交杯酒时,由男方亲属中儿女双全、福气好的中年妇女主持,喝交杯酒前,先要给坐在**的新郎新娘喂几颗小汤圆,然后,斟上两盅花雕酒,分别给新婚夫妇各饮一口,再把这两盅酒混合,又分为两盅,取“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之意,让新郎新娘喝完后,并向门外撒大把的喜糖,让外面围观的人群争抢。今天,青年男女的婚礼上,交杯酒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形式比古代要简单多了,新郎新娘各自倒酒之后两臂相交,双目对视,在一片笑声中一饮而尽,极大活跃了婚礼的气氛。

盖头

最早的盖头大约出现在南北朝时的齐代,当时是妇女避风御寒使用的,只是仅仅盖住头顶。到唐朝初期,便演变成一种从头披到肩的帷帽,用以遮羞。据传说唐朝开元天宝年间,唐明皇李隆基为了标新立异,有意突破旧习,命令宫女以“透额罗"罩头,也就是妇女在唐初的帷帽上再盖一块薄纱以遮住面额。从后晋到元朝,盖头在民间流行不废,并且成为了新娘不可缺少的喜庆装饰,并且为了表示喜庆,新娘的盖头都要选用红色的。关于新娘要蒙上盖头,有一个传说:宇宙初开的时候,天下只有女蜗及其兄二人,为了繁衍人类,兄妹俩商议,要配为夫妻。但他俩又觉得害羞。于是兄妹俩就登上山顶,向天祷告:“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就让空中的几个云团聚合起来;若不允许,就叫它们散开吧。”话一落音,那几个云团慢慢移动,最终聚合为一。于是,女蜗就与兄结婚,而女蜗为了遮盖羞颜,便结草为扇以遮住面容。扇与苫同音,苫是盖的意思,而以扇遮面,到底不如丝织物轻柔、简便、美观,所以执扇遮面就逐渐被以盖头蒙头代替了。

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是旧时的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的广大地区。双方的家长在孩子尚未出生的时候,即约定为婚姻。并且又害怕男女长大成人,互不相认,或者一方不守信诺,所以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称为“指腹裁襟”或者“指腹割衿,古代的统治者有时候也下令禁止,但并没有实际的效用。指腹为婚是我国的一项陋习,是在男女双方完全不可能知情的情况下决定的,但是这样的风俗也并不一定造成感情悲剧。我们现在也十分羡慕的“青梅竹马"的情形往往就发生在指腹为婚的情况下,因为男女双方从小的时候就非常熟悉,也可能培植起良好的感情。到了现在,人的感情模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指腹为婚的习俗自然也就少有存在了。

上门女婿又称为赘婿,中国婚姻形式的一种,即女子不出嫁,而招男子入女家为婿。是从妻居服役婚的遗留与发展,行赘婿婚之家,大多是因为家中有女无男,招婿是为生孙延续姓氏以承继家业,但也有因为钟爱女儿不愿其出嫁,或招女婿奉养自己,依靠其管理产业的。而从男方说,一种是家贫无力为子娶妻,借此为子成家,另外一种是则贪图女方富豪,将子入赘于女家。赘婿的地位一直很低,并且是秦汉时奴婢的一种,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直到今天,上门女婿在一些家庭里面仍然处于弱势的地位,这是不好的传统的沿留,也反映了中国婚姻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影响。

愚昧的冥婚

中国旧时代里民间为已死亡的未婚子女寻求联姻的婚俗,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又称为嫁**婚、娶殓婚。此婚按照一定的婚仪完婚后男女合葬,后世还曾出现过为已亡的未婚男女联姻的“鬼媒人冥婚流传于周代并被明令禁止,可是由于后来的统治者的提倡,各地又纷纷流行这一陋俗。冥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冥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冥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不论如何,这一项陋俗是原始社会遗留的,早就应该废除,在流传的过程一中就出现了许多人间的悲剧,多是发生在年轻的女子身上。直到今天,仍然有因为冥婚而发生的人间惨剧。

丧葬习俗是以丧葬为基础,在民间长期相沿、积淀而成的丧葬风尚和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与进步,国家殡葬制度的改革,长期形成的丧葬习俗也在不断注入新的内容。也就是说,没有丧葬制度,也就不可能产生丧葬习俗。

做七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此俗汉代尚无记载,大约与佛教传入中国有关,南北朝时已多行之,后世沿而不改。佛教《瑜珈论》谓人死后,在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中阴身”,如童子形,为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如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荐之俗。一说,人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经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死则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经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此为道教魂魄聚散之说。第七个七日,民间又称为“断七''、“尽七”、“满七气比较受重视的是头七、五七与尽七。

服丧

中国古代服丧制度的规格、时间等等是按照严格的亲疏远近来制定的,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绸麻五种,此之谓“五服”。

最重的是斩衰。衰同壊,是指用粗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不能锁边,要用刀子随手裁取几块粗麻布,胡乱拼凑缝合在一起,所以称为“斩衰”。这种丧服一穿就要穿三年,用于直系亲属和最亲近的人之间,比如儿子为父亲服丧,妻子为丈夫服丧。丧服之所以是胡乱拼凑的,意思是指最亲的人死了,我是多么的悲伤啊,连衣服都没有心情制作了,就让我胡乱披着几块麻布为您服丧吧。

其次是齐衰。“齐衰”是用生麻布做成的丧服,能锁边,把边缝齐,所以叫“齐衰"。这种丧服穿的时间长短不一,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一年、五个月、三个月等等。比如为继母服丧是三年;孙子为祖父母服丧、丈夫为妻子服丧是一年;为曾祖父母服丧是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丧是三个月。

再次是大功。“大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齐衰"稍细,比“小功”稍粗。“功”同“工",意思是做工很粗。故称“大功这种丧服要穿九个月。比如为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等服丧,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再次是小功。“小功”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大功”稍细,故称“小功这种丧服要穿五个月。比如为本宗的曾祖父母、堂姑母、已出嫁的堂姊妹等服丧,为母系一支中的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最轻的叫绸麻。绸,是指用细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只需穿三个月即可脱掉。比如为本宗的高祖父母、族兄弟、还没有出嫁的族姊妹等服丧,或者为外孙、外甥、岳父母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祭文

文体名。在告祭死者或天地、山川等神祗时所诵读的文章。体裁有韵文和散文两种。内容主要为哀悼、祷祝、追念死者生前主要经历,颂扬他的品德业绩,寄托哀思,激励生者。同时,祭文也是为祭奠死者而写的哀悼文章,是供祭祀时诵读的。它是由古时祝文演变而来,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而韵语之中,又有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之不同。祭文出现于汉代。古时的祭文在内容上可分四类,哀悼死者,祈求降福,驱除邪魔,祈祷降雨,而多用于哀悼死者。新时代,大兴科学,破除迷信,应该反对,但是用于哀悼死者还是可以的。因为祭文是哀悼死者的文辞,就应该以真挚的感情与质朴的风格写作为好。祭文是读给人听的,特别是给死者后人听的,所以内容以表彰死者功德为主,并要通俗易懂。旧时写的好的祭文,感情色彩比较浓厚,多为亡亲亡友而作的追记、生平,称颂死者,念起来如哭如泣,如咽如诉。

居丧是指死者家人的后辈自死者死亡之时起服丧。男子不穿华丽的衣服,穿草鞋(现在已不常见),而妇女则要摘下身上的装饰品,脱下彩色衣服。男女各依其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穿孝服,戴孝帽。中国古代的丧服自周代已用素服(素衣、素裳、素冠等),均为白色,有五服的制度,按照服丧的重轻、做工的粗细以及周期的长短,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缚麻。其中斩衰最上,用于重丧,取最粗的生麻布制作,不缉边缝,出殡时披在胸前,而女子还须加用丧髻(髻系丧带),这就是俗称的披麻戴孝。至于五服以外的远亲丧服,只需祖免,即**左臂、免冠括发。孝子在居丧期间(一般为一月或百日)不能理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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