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目一不事用剑削敝
尊火尊一不事用表二不事用
坞上深目一不事用,少六
□毋橐
大小积薪皆簿随
承苣少卅七
门关椄楪不事用
(三)功过考课簿:
(7)甲渠次吞燧簿
卒四人堠户厌破不堠坞不涂垩
事用负二负十六算
算
次吞燧长、、部一人省
一人车父在木长棓二柄反□一□
官已见长负二算负二算
二人见直上烽干天田百八
柱解随十步不□
负三算□负一
&59·6)
悬索三行一里卅六步敝绝不易负七算·凡负卌四算
积薪、皆不垩负八算
悬索□一里负三算
以上三例分属(二),(三)类文书。此二类书,尤其与(6)、(7)相似者,最易被误认是守御器簿。其实,例(5)乃甲渠侯官对都尉府都吏检举自已部属供候史广德一事的处理意见。例(6)与(5)的B面一样,所列罪状即被检举的内容。例(7)不同,它是用算赋的方式考核吏绩的计簿,本名或称“算簿”。所谓“负×算”,即应罚某吏出赋钱×算,或者以得算、负算之数,衡量其功过大小。此二类书中的守御器物,不象(一)类那样组合分明、排列有序。此外,常混有兵器、戍务、人员考勤等。又所列项目全属存在失误、缺损的部分,不能代表该部全貌,不可看作是应有的装备标准,更不可据以推断该部实际的战斗力水平。否则,将导致失真的结论。但其中记述守御器备的特征往往十分细微,为守御器簿所不载,则是很难得的资料。
(四)财物出入簿:
(8)入狗一枚,元康四年二月己未朔己已,佐建受前部禁奸卒充,输子元受,致书在子元所(5·12,甲38)
(9)八月甲子买赤白缯烽一完(284·24)
(10)八月余赤烽一(517·11,甲2270)
以上三例,皆官库财物的调输、购置及出入统计簿书。居延简此类文书较多,其中一部分所记为守御器。官库购输之守御器,大都是戍所吏卒不能制作的金属、陶质器具,以及部分要求严格的物品如烽、表、茹等。如有损耗不足,约由官库更替补给。
(五)其他:
除上述几类,汉简记载守御器备的其他资料较散杂,常见的有:1。守御器楬:数量较多,如后文所举例(49)、(52)、(53)、(56)、(61)等,皆作圆首签形,穿孔,书写守御器名称、数量,或戍所名称。此类签牌,随同守御器械标识于存放处所,可从中了解守御器的配置、位置等。2。烽火记录簿:如(33)、(35)、(36)、(42)等,间或记述守御器的烽号及使用情况。3。关于戍务的律令、章程,如例(37)、(23)等。其中一部分是有关守御器的制度,非常可靠。此外还有一些,这里不再一一举述。
二
汉代居越边塞的守御器备设施,综合前述几类文书,及发掘所获遗迹、遗物,约得百种左右。
据前文例(1)、(2)提供的组合与序列的启示,参照先秦与汉以来兵家关于守御制度的文献记载,按其功用,大约可分以下诸类别:
(一)警备食用类
(二)取火发火器物类
(三)烽火信号用具类
(四)司时号令用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