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还算成学校正经实习了呢。
祝余的付出是有用的。
《首都青年日报》的记者迅速注意到了祝余,也没法不注意到,她短时间内发了那么多篇知名报纸的文章,一模一样的署名。
大学生、青年、首都人……这不是给他们报纸天造地设的采访人士吗!
记者火速联系到祝余,询问能不能采访。
祝余表面矜持地点头:当然可以。
实际上心里打滚欢呼:等到了!终于等到了!她就知道她这么营销是有用的!
放在几十年后,她咋也能当个明星经纪人?
嗯,也可能是无资质营销号。
……
开学的前一个周末,祝余一家一大早起床,祝余一出来,就看到余姥爷站在院子里,穿着还带折痕的灰色中山装,一看就是压箱底好多年,今天特意翻出来的。
祝余吃惊地抬头看了看天。
晴朗,温暖,没错啊……她痛心疾首地说:“姥爷!这是八月!你不用为了见记者把自己闷出痱子来啊!”
这穿上俩小时人不得热中暑了?
余姥爷脸有点红,“不行吗?”
他还有点不舍得换。
余颖穿着一件雪白雪白的衬衣,挺直的裤子和小皮鞋出来,有点不自在,但是红光满面,迫不及待地问:“我呢?我这身咋样?”
祝余哑口无言。
她客观评价:“能当场去大礼堂领奖了。”
隆重,太隆重了。
祝同义穿着一件普通整洁的七成新蓝色短袖出来,胸前带着主席头像胸针,他得意地笑道:“我就说你妈这身太新了,不朴素!看看,爸这身合适吧?”
祝余对他竖起大拇指。
“对!对!就要这个感觉!”
余颖白了祝同义一眼,回屋换衣裳去了,她换了件米白色的圆领短袖,旧旧的,戴上主席胸针,还想着要不要把低跟皮鞋换成破布鞋。
“也不用妈,”祝余恳切地说,把她那双比自己年纪还大的老破布鞋蹬走,“咱家到底也是个双职工,穿太差了也怪假的。”
她是要营造人设,又不是作秀!
余姥爷有些失落不能穿中山装,但换回短袖,感觉是挺凉快的。他瞅瞅院子里互相打扮的兴奋几人,把自己的老布鞋蹬上了。
这个纯粹是他平时就喜欢穿布鞋。
打扮完了,祝余满意地看看三人,干净、整洁、朴素,又带有城市家庭的优良面貌,再看看自己,嗯,也很不错。
她今天这一身也是特意打扮过的。
她昨晚特意洗了头,今早把炸毛的头发蘸了水梳得服服帖帖,上身是白衬衫,但是很早之前旧的那件,手肘那里打了个浅色的补丁,不明显,但就要这种隐隐约约不做作的感觉!
黑色长裤旧皮鞋,胸前佩戴红胸针。
完全一个大好青年嘛!
四个人进了屋,凑在一起进行记者来前的再次提醒,祝余拍着手强调:“积极、朴素、进步——这就是咱们家的临时家训!哦哦,还有最重要的,根正苗红!”
余姥爷用力点头。
祝余从三天前收到记者的信就在念叨这句话,他耳朵里的茧子都记住了。
余颖有点紧张,绷紧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