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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各级培训机构工作职责
序号
培训内容
三级培训机构职责
二级培训机构职责
一级培训机构职责
1
新员工上岗培训
实施岗位操作规范的知道培训
实施本部门情况介绍和工作制度的指导培训
负责人员基本素质审查、培训资料准备、公司简介和培训统一组织实施工作;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技术的统一培训
2
日常岗位工作规范培训
实施指导培训
组织、指导培训
人力资源部、计财部协助支持;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3
生产作业操作规范培训
实施指导培训
组织、指导培训
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协助支持;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4
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组织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组织专人研究,实施本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协助支持;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
生产安全常规培训及事故案例分析
组织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强化安全意识
指定专人负责此工作,并指定组织实施有部门特点的安全培训
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活动,并负责培训资料组织工作,其它部门支持协助,并定期联合检查监督
6
岗位资格培训
组织人员参加,并实施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实际操作部分
提出本部门培训目标,组织人员参加理论培训,实施操作培训
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方案、选择教材;并负责与当地劳动部门的联系合作与资格认证、教师管理、培训场地等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