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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2页)

齐知月:哟。

辛瞳:?

辛瞳:你现在牛逼啦!

辛瞳:一天过得潇洒!同居都敢想啦!

辛瞳:那些都是奢侈的!钱多得用不完的!家里没人管的有钱人才去的!

辛瞳:胆子大!发癫!你哥不骂死你!

辛瞳:你钱多!奢侈!会享受!

齐知月:不讲不讲。

秦疏星:瞳瞳,321收。

何疏明:@裴越宁你真疯了??你不怕叶总马刷你啊??!

何疏明:罗总呢??他就这么由着你去找死吗?

越宁:他说让我自己跟我哥说( ̄? ̄)

秦疏星:卧槽!

何疏明:?哇塞。

齐知月:哟。

辛瞳:你现在牛逼啦!

辛瞳:罗总这是什么路数?

裴越宁:他说我哥是最讲道理的人,让我说实话。

何疏明:……

何疏明:讲道理是讲道理,但你觉得叶总会跟你讲道理吗?你想想你刷了二十年的信誉分呢?

裴越宁:……

秦疏星: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裴越宁:我这不是在群里问你们吗!!

辛瞳:@齐知月女王该你了,这性质比上次的夜不归宿都逆天。

秦疏星:321开庭!

何疏明:威——武——

辛瞳:何疏明你疯啦?

何疏明:哈哈哈哈。@齐知月快点

齐知月:@裴越宁其实罗总说得对。你哥就算骂你,也不可能真把你怎么样。但如果是罗总去说,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齐知月:一个是你任性,一个是你们合起伙来跟你哥谈条件。

罗仞:嗯,同居是宁宁的想法。他想做的事应该自己开口。我替他说,反而显得是他指使的。

辛瞳:哟西,被告出现了。

齐知月:对,叶总会觉得是罗总在撺掇。

何疏明:但问题是,宁宁自己也不敢啊。

罗仞:所以要教他说。

秦疏星:哈哈哈哈哈哈哈

辛瞳: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把“同居”这件事包装一下。

何疏明: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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