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洽把校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校服外套被她随手扔在床尾,拉链碰到床架发出叮的一声。她整个人摊开,四肢伸展着,像一块被揉皱的面团被拍在案板上,然后她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手臂举过头顶,手腕交叠在一起,腰背弓起来又塌下去,发出一声满足的、含混的叹息。她还是穿着平时的那件黑色高领紧身毛衣和深色三分牛仔裤,即便旅游也不忘她那黑色马丁靴。靴子的系带绑得很紧,鞋头上有一小块磨白了的痕迹,鞋底边缘沾着一点干掉的泥。这一身穿搭再配上她那头卷发,颇像玩乐队的男生,虽然只是刻板印象——那种在Livehouse里低着头弹贝斯、刘海遮住半张脸、结束之后默默把效果器收进背包的男生,沉默的,边缘的,不太合群的。但她本人一点都不沉默,也不边缘,更不合群的反而是刘白。
卷发?
刘白突然反应过来,站在床边,目光落在时洽摊开的那具身体上,落在她散在白色枕头上的那些头发上。
眼前的这个人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
时洽把皮筋取下来了。那根黑色的皮筋还套在她左手腕上,松垮垮的,勒出一小道浅浅的红印。她的头发没了束缚,蓬松地铺开来,卷曲的弧度比刘白想象中要大,一圈一圈的,有些地方卷得很紧,像弹簧,有些地方只是微微弯曲,像水面的波纹。原来她不是拿卷发棒卷的刘海,而是全头自来卷。班上有很多女生喜欢拿卷发棒做头饰,把刘海卷出各种各样的弧度。刘白下意识地就想到那边了。但这不是卷发棒能做到的效果——那种从发根就开始卷曲的、自然的、不受控制的弧度,是烫不出来的,也是拉不直的,它就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和她的眼罩、她的笑容、她的马丁靴一样,是时洽的一部分。
刘白走到镜子前看了眼自己,似乎也没好到哪里去:万年不变的白衬衣和黑色工装裤。衬衣的领口一丝不苟地扣到第二颗,袖口挽了两道,露出小臂,裤子是宽松的版型,腰间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带尾塞进裤袢里,没有露出来。话是这么说,但这只是客观来看,如果让刘白自己评价,那她也只会觉得这身是最好的搭配。第一是行动方便,如果有任务可以随时动手,不像裙子那样还得防止走光,跑起来的时候不用担心布料被什么勾住,也不用担心风会把裙摆掀起来。第二就是锻炼自己,需要临场快速思考出一个不会见血的杀人方法——用腰带勒,用钢笔戳,用毛巾捂,用台灯砸——这种方法总是最保险的,不流血就不会留下DNA,不会留下DNA就不会被追查到。不过就算是弄上血了她也会有办法解决就是了,漂白剂和柠檬汁可以处理大部分面料上的血迹,实在不行就把整件衣服烧掉,灰烬冲进下水道,什么都不剩。她的目光在镜子里停了一秒——白衬衣,黑裤子,棕红色的头发披在肩上,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眼睛是深棕色的,瞳孔里什么也没有。她移开目光,转身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件薄外套搭在手臂上。
“去海边散散步,走不?”时洽闭着眼问。
夕阳下,两个身影晃晃悠悠地漫步在海滩上。沙滩是灰黄色的,不是那种旅游广告里看到的白色细沙,是粗粝的、混着碎贝壳和小石子的沙,踩上去有些硌脚。海浪一波一波地涌上来,舔过沙滩又退回去,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在夕阳下泛着暗金色的光。海风从水面上吹过来,带着咸腥的气味,和岸上那种清甜的泥土味完全不一样,是更野的、更原始的、不加修饰的味道。影子长长一条跟在她们身后,被夕阳拉得很长,从脚下一直延伸到沙滩的尽头,在湿润的沙面上弯弯曲曲地扭着,像两条被风吹歪的烟柱。
时洽蹦跳着走在前面,活脱脱像只小兔子。她的步子没有规律,一会儿快一会儿慢,有时候突然蹲下去捡一枚贝壳,看一眼又扔掉,有时候倒退着走几步,面朝刘白,嘴里哼着什么没有调子的歌。她的头发在风里飘着,那些卷曲的弧度被海风吹散了一些,又被风吹乱了一些,在夕阳的光线下,发丝的边缘镶着一层毛茸茸的金边,像一顶不存在的皇冠。她那平时被束缚住的头发,此刻正随风飘扬——在学校的时候总是扎着,盘成一个球,规规矩矩的,看不出原来的样子。现在散下来了,整个人就变得不一样了,不是那种刻意的、精心设计过的不一样,是一种自然的、毫不费力的不一样,像一朵花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悄悄地开了。
刘白走在后面,目光落在时洽的背影上。从这个角度看去,时洽的肩很窄,腰很细,毛衣的下摆塞进裤腰里,勒出一道干净的线条。海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的时候,能看见后颈那一小片皮肤,白得发光。仔细看了看,发现时洽其实脸型还蛮流畅的——不是那种棱角分明的、像刀削一样的轮廓,是柔和的、圆润的弧线,从颧骨到下颌,一笔画下来的,没有停顿,没有转折。虽然五官单拎出来一般般——鼻子不算挺,嘴唇不算饱满,眉眼不算精致——但放在一起就显得很协调,像一首没什么技巧的歌,调子简单,歌词直白,但就是好听。再加上她的脸小,自然会很好看。也不怪有那么多男生喜欢她。光是性格就给人很亲切很好相处的感觉,和她说话不用斟酌措辞,不用担心哪句话说得不对,她总是笑着的,总是点头的,总是说“没关系”“没事的”“挺好的”。那种亲切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训练出来的,是长在骨头里的,和她的卷发、她的眼罩一样,是她的一部分。
时洽是个不错的人。
这次她没有再否认自己的想法。那个念头从脑子里浮上来的时候,稳稳当当的,没有犹豫,没有挣扎,像一件被搁错了位置很久的东西终于被放回了原处,卡榫对上了,严丝合缝的。只不过……刘白揉了揉眼睛。手指按在眼皮上,按出一片模糊的、五颜六色的光斑。
只不过这场景有点眼熟是怎么回事。
是小时候吗?
又一阵微风掠过,清爽而不黏腻,不像酒店房间里那种沉沉的、压着人的潮气,是流动的、有生命的、会呼吸的风,从海面上来,带着盐和水的味道,从人的皮肤上滑过去,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刘白干脆放空大脑,不再去思考。她把头绳取下戴在手腕上,黑色的皮筋在腕骨上勒了一下,弹开,留下一圈浅浅的白印。棕红色的长发及腰,在风中像是一条昂贵的丝绸——那种光泽不是洗发水广告里那种夸张的、反光的亮,是一种含蓄的、内敛的光,像旧书封面上的烫金,要凑近了看才能看见。发丝在风里飘起来,缠在一起又分开,分开又缠在一起,有些贴在她的脸颊上,有些拂过她的肩膀,有些被吹到身后去。
太阳最终是落下了。那轮圆日先是从橘红变成深红,然后从深红变成暗紫,边缘一点一点地被海平线吞进去,像一枚被水慢慢浸湿的印章。天空的颜色一层一层地暗下来,最远处是深的蓝,近一些是紫的,再近一些是灰的,和远处的高楼混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海面上铺着一层最后的金光,碎碎的,像有人把一面镜子摔碎了,碎片撒了一海,亮一下,灭一下,最后全灭了。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夕阳了。”
时洽的声音从前面飘过来,被海风吹散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落进刘白的耳朵里。她没有回头,还是背对着刘白站着,双手插在裤子两侧的口袋里,肩膀微微耸着,整个人站在沙滩和水面的交界处,浪涌上来的时候没过她的鞋底,退下去的时候留下一圈深色的湿痕。
我不知道。刘白在心里说。不过话说回来,她也可以理解时洽为什么喜欢夕阳。那么美的晚霞,谁会不喜欢呢。那种铺天盖地的、不讲道理的、把整片天空和海面都染成同一个颜色的美,是让人无法拒绝的。她不喜欢任何东西,但她能理解喜欢这种东西的人。就像她看不懂一首诗,但她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被诗打动。理解不需要感受,理解只需要知道。
“因为夕阳过后就是夜晚了,”时洽说,声音比刚才轻了一些,像是在说一个秘密,“夜晚会包容一切。”
她站得很直,又好像很放松。肩膀是松的,背脊是直的,头微微仰着,看着天边最后那一线光。海风把她的头发吹到脸前面来,她也不拨,就让那些卷发贴在脸颊上、遮住半边眉毛、缠在眼罩的系带上。
“所有的一切。直至黎明降临。”
刘白站在时洽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看着她被夜色一点点吞进去的轮廓——先是头发的颜色和夜混在一起,然后肩膀的线条模糊了,然后腰身和腿也融进了黑暗里。
时洽回过头来,她的眼罩在暮色里亮着,像一小片还没有被收走的月光。海风吹过来,刘白的头发飘起来,又落下去。两个人站在那里,就那样站着,直到夜晚将一切包裹。